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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流域石关河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HBXS-202306QG-00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18:48: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浠水流域石关河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HBXS-202306QG-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2306QG-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流域石关河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审批2023-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关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浠水县关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浠水县关口镇
建设规模:源头水质提升工程:安装太阳能曝气机5台,重建水生植被群落面积4734m2; 河滨生态隔离缓冲带建设工程:河滨生态隔离缓冲带治理长度4005m(其中缓冲带植被群落27582m2 , 河滨带植被群落7698m2; 旁路人工湿地净化工程:人工湿地总面积17675 m2(氧化8塘4766m2,水平潜流人工湿地10894m2;清水稳定塘2015m2)。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EPC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1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20
合同估算价:23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1)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限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起往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生态环保治理类EPC总承包业绩(仅限生态修复、流域(或面源污染)治理、污水处理项目;本业绩指投标人以独立身份承接或以联合体牵头方承接才可为有效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3. 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④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均视为有效)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注:①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如有);②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所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如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5.不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 6.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人如有分包,须提供分包协议。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本项目 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浠水县关口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湖北华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县关口镇观音湖路82号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文荟街76号南湖星光时代21层11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余先生
联系人:
徐女士
电话:
0713-4861001
电话:
027-8771919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6月1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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