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港水系生态修复工程(二期)施工第二标段(JZSJ-202304SL-005001002)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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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SJ-202304SL-0050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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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太湖港水系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已由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荆高经审批[2021] 24号、【2022】5号、【2022】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荆州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第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荆州高新区太湖流域西、南以荆江大堤为界,东、北以漳河二干渠二分干渠为界,流域面积397.97km2。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沟渠生态修复、生态缓冲带和生态示范区。生态修复为港中渠、港南渠、港北渠3条主渠,长度19.8公里;生态缓冲带为港中渠、港南渠、港北渠3条主渠两侧,面积64.1万平方。生态示范区包含双水双绿示范区、农创中心地块、港北渠港中渠交叉地块、泄洪道等项目。第二标段含港南渠生态修复、生态缓冲带建设、农创中心地块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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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太湖港水系生态修复工程(二期)第二标段(含港南渠生态修复、生态缓冲带建设、农创中心地块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现场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5566.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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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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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
(2)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需与拟派五大员中的安全员一致)均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需具有相应资格证,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5)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或生态修复工程的施工业绩;
(6)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是本企业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其它要求:(1)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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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15日至2023年04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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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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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5.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2 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6.3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6.4 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一)“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 04 月 15 日至2023年 04 月1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05 月 09 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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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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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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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