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南城110kV变电站10kV出线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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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ZY-JSGC202407QT-01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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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南城110kV变电站10kV出线土建工程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投资(2024)2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九州工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枣阳市和谐路北侧沿线(东至中兴大道东侧,西至光武大道东侧) 建设规模:新建拖管(24孔D200MPP管)路径长度 1035 米,拖管(16孔D200MPP管)路径长度 791米;新建排管(24孔D200MPP管)路径长度100米,排管(16孔 D200MPP管)路径长度10米,排管(8孔D200MPP管)路径长度20米;新建混凝土盖板直线井15座、混凝土盖板转角井2座、混凝土盖板三通井4座、混凝土盖板四通井9座。 其他:最高投标限价为:997.473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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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技术条件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25 合同估算价:997473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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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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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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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其他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4)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4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及拟投入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信息必须同《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公开信息一致,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第①-⑦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质量目标:合格,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和施工图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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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进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58.19.180.143:8081/fwzx/013001/list.html)。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07 月 20 日 00:00 至 2024 年 07 月 24 日 24:00 时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2) 本次招标落实国家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整体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次招标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 号)规定,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小微企业,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登陆“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跳转至“襄阳市市级政府采购融资平台”或直接登录平台 http://119.36.80.10:8888)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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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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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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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