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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城区二次供水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HAJ2023107红安县城区二次供水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HAJ2023107(HBHA-202310SZ-03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3 19:25: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红安县城区二次供水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HAJ2023107红安县城区二次供水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HAJ2023107(HBHA-202310SZ-03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A-202310SZ-03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城区二次供水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HAJ2023107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2】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9.31%自筹资金:60.69%招标人为红安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新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红安县城区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信达红安传奇、红安幸福家园、鸿城壹号院等75个现状二次供水泵房改造和10个社区二次供水系统新建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对信达红安传奇、红安幸福家园、鸿城壹号院等75个现状二次供水泵房改造和10个社区二次供水系统新建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30
合同估算价:10822.18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不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施工资质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满足此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至少 1 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近五年(2018 年 10 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0 万元的供水工程 EPC 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联合体任一方具有即可) 3、财务要求:拥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书,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1 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施工负责人 1 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结构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 1 名; 造价编制负责人 1 名;总计 7 名。 说明:1) 投标人拟派出的上述人员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附上其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在单位以注册证书或社保证明为准。注册执业证书未体现单位还需附上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的证明书,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2)在评标时仅对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造价编制负责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项目部其他人员在资格审查阶段无需提交相应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安排上述配备的项目部人员到位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将项目部人员配备表及所配备人员的资历证明等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核查,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实,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3)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否则视为无效。4)上述人员中,除明确可兼任外,其余人员须一人一岗制,不得兼任。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必须为承担本工程主体设计的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使用标证通、CA锁、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等招投标环节。但要注意整个环节操作方式必须保持一致,不能混用,否则引起的后果自行负责。如在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陆操作时,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服务公司,电话:400-699-7000、13810710048(普华科技)。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红安县自来水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新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城南大道建设大厦
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红坪大道3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徐红生
联系人:
陈莹
电话:
13487058804
电话:
1877249929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932719630@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0月13日
备注: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使用标证通、CA锁、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等招投标环节。但要注意整个环节操作方式必须保持一致,不能混用,否则引起的后果自行负责。如在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陆操作时,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服务公司,电话:400-699-7000、13810710048(普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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