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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迁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6 05:02:5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迁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2]2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锦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当阳市玉泉街道雄风村(学府路南侧)

2.2 项目概况: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迁建项目勘察设计,具体为:规划占地399.3亩(266203.61平方米),总投资5.9亿元,校舍规划建筑面积125738平方米,办学规模5500人,其中:中职4500人,高职(护理)1000人,班级数达110个分为11个专业。

2.3 招标范围: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迁建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审查报批,包括工程勘察(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成果文件的审批。

2.4 履约期限:90日历天。

2.5 项目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须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资质: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3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上传相关证 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4 提供以上拟派人员近 6 个月(20238月~2024 1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各成员方)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本项目的牵头单位必须是设计单位,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且由牵头人提交。(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否则作废标处理。

3)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 2月6日1800分至20242月23日18 00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2月29日9 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 91 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二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8.1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2月6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址:当阳市锦屏大道东2号

联系人:文光常

联系电话: 136472781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锦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当阳市玉阳街道锦城路2号(中央街区C区4栋1单元101铺)

联系人:谈方晴

联系电话:1346981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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