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SZZ-202412FJ-00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ZZ-202412FJ-00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4】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恩施州恒辉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高新区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头道水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建恩施州中医医院(一期),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2792.90平方米(124.19亩),设置床位750张,建筑占地面积13921.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901.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5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401.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医疗综合楼1栋(含门急诊部、医技部、住院部),建筑面积90633.60平方米,其中门急诊部建筑面积17145.44平方米,医技部建筑面积26800.00平方米,住院部建筑面积31015.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672.76平方米;行政科研楼1栋,建筑面积10075.3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46.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28.74平方米;制剂楼1栋,建筑面积1980.00平方米;配套及其他用房建筑面积212.52平方米,其中生活垃圾站及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122.62平方米,医疗垃圾站建筑面积50.84平方米,液氧站建筑面积39.06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及场地、绿化、电气、给排水、消防等附属工程,并购置相关医疗设备。本项目一次性设计(设计包括初设批复的所有内容),分阶段施工。一阶段建设内容包括:整期场地三通一平,红线外施工用临时道路工程,综合医疗楼(门诊楼、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地上及地下部分、制剂楼、配套及其他用房(生活垃圾站及污水处理站、医疗垃圾站、液氧站),及本阶段的室外工程和停车位,院内道路,电气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信息化系统,消防系统、绿化等附属设施;其中住院楼第10-13层、门急诊第3层及综合医疗楼地下室放疗区的内部装修、给排水、强弱电和通风空调不在一阶段范围内。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图纸审查、施工、设备材料采购、专项工程和细部工程二次深化的设计、采购、施工(含土石方工程、土建安装工程、电梯、室外附属配套工程、设备工程等,不含医疗专项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配合本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招标人已有的设计成果,中标人无条件沿用,相关费用不再计入合同金额结算。弱电、电梯属暂估价内容,根据合同约定组织实施。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3 合同估算价:592370900.00元 |
||||||||||||||||||||||
2.3其他:恩施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合同估算总价为59237.0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1069.75万元(除医疗专项、弱电智能化工程和电梯),弱电智能化工程暂估价2772万,电梯设备和安装暂估价1134万,设计费450.00万元,预备费3811.34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④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⑤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独立承接或以牵头单位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万方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曾担任过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⑤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3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2人、机械员2人、劳务员1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上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余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4年5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社保网站的查询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5)财务要求:①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算;②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2960万元;(6)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尚在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者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者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7)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12月06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