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长梁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建始县长梁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SJS-202312FJ-007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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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JS-202312FJ-007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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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长梁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审批[2022]3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长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建始县长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建始县长梁镇 建设规模:529.044米滨河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及停车场、给排水、弱电、照明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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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20 合同估算价:9405813.1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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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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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近五年完成过 1 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 C 类证书(按相关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3.1.3 根据恩施州人社函 〔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 ”规定, 投标人在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 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 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 绝)。 3.1.4 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 ”网 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未被“ 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 ”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诚信记录 ”中无企业不良行为; “湖北省建 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服务平台 ”,“诚信信息 ”中无企业不良行 为(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 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方可有效)。 3.1.5 投标企业、企业法 定代表人 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无“行贿 犯罪 ” 的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6 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 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方可有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 业,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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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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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1月1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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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 CA 数字认证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 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 CA 数字认证证 书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 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 电子交易平台 ”的“虚拟开标大厅 ”进行在线开标。注: 具体操作 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 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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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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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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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