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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斗湖堤镇城南片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2 20:11:1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公安县斗湖堤镇城南片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A-202304FJ-0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安县斗湖堤镇城南片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04-421022-04-01-30213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国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公安县国城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鸿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公安县斗湖堤镇,东至竹溪大道、南至瓦池河大道、西至瓦池河大道、北至大圣渠。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09亩,总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目前本合同仅对第一期开发的两个地块相关条款进行约定,后续开发地块待发包人取得土地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第一期开发两个地块规划条件如下:地块一占地面积37037.81平方米,容积率不高于1.6,建筑密度不高于20%,绿地率不低于35%,配套建设幼儿园(不少于9个班,270名幼儿,占地面积人均15m2及以上,建筑面积人均10m2及以上)。地块二占地面积69438.03m2,容积率不高于2,建筑密度不高于25%,绿地率不低于30%,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8%。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建设项目达到交房标准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即工程总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仅为第一期开发地块约定时间)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10
合同估算价:0.00万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施工图送审预算单价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以实际实施建筑面积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4)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担任过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5)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企业注册执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职务;(6)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企业注册执业;(7)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9、2020、2021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8)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9)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应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的任务职责分工,分工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资质许可范围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组建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在签订合同前,联合体成员不得变动;(5)联合体成员数不能超过2家;(6)本项目联合体由施工方担任牵头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13日至2023年04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公安县人民政府-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项目交易信息网(http://www.gongan.gov.cn/zt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公安县国城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鸿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公安县斗湖堤镇五九路商业街1栋1-6层
地址:
公安县潺陵新区潺陵大道(金隆大厦)第1幢109、205-209室
邮编:
434300
邮编:
434300
联系人:
郑义
联系人:
刘青艳
电话:
0716-5222165
电话:
1557165207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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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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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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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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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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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2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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