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光电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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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NZ-JSGC202308FJ-01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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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南漳县光电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审批【2023】63号 《关于南漳县光电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漳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出资比例为 县级财政资金5831.41万元,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7000万元 ,招标人为 南漳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阳市南漳县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3649.76㎡,地上总建筑面积63908.85㎡,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82496.80㎡。其中现状1#厂房建筑面积8964.28㎡,计容建筑面积17928.56㎡;新建2#厂房建筑面积18996㎡,计容建筑面积28619.67㎡;新建3#厂房建筑面积9706.08㎡;新建4#厂房建筑面积14339.76㎡;新建5#生活楼建筑面积6663㎡;新建6#综合楼建筑面积5212.26㎡;新建7#门房建筑面积13.63㎡;新建8#门房建筑面积13.84㎡。园区内景观、道路、围墙、停车场等同步设计施工。 其他:建设内容:包括1#厂房装修、新建厂房及生活楼、综合楼、附属用房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电梯购置、光伏(绿建)以及室外道路、铺装、围墙、景观绿化、给排水及消防、电气等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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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地质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报批、工艺设计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现场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一揽子工作内容)、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采购(如有)、施工、配合验收、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认定结果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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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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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1)地质勘察(详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勘察标准、规范和规程,且满足项目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各项规划许可条件,达到招标人提出的各项技术性能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并能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并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单位的审查。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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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标段设计任务的单位;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其余内容均可由牵头人签署、办理;(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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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9 月 5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南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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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nz.gov.cn/zbb/) 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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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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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3.1.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1.2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 (1)设计资质: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须同时具有: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其中注册结构工程师为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 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③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 (5)施工人员配备要求:拟派项目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打印; (6)人员其他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需提供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在本单位缴纳的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③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3.1.4业绩要求:近五年(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总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项目业绩或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评标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信息的网页截图及网址(若因网站变动,无法提供网页截图及网址的,需提供业主加盖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第①-⑧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 3.1.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及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标段设计任务的单位;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其余内容均可由牵头人签署、办理;(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1.8其它: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 ||||||||||||||||
备注: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地质勘察(详细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73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以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之日起算),施工工期:670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进场开工令起算),缺陷责任期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