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涢府科创孵化园建设项目(EPC)涢府科创孵化园建设项目(EPC)(HBAL-202310FJ-016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9 18:59:5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涢府科创孵化园建设项目(EPC)涢府科创孵化园建设项目(EPC)(HBAL-202310FJ-01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AL-202310FJ-01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涢府科创孵化园建设项目(EPC)已由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3】160号、安发改审批【2023】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陆涢府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安陆涢府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安陆市滨河西路以南,古渡路以北,高铁大道以西。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6105.30平方米(约24.16亩),其中:净用地13333.30平方米(约20亩),分摊道路用地1108.80平方米〈约1.66亩),分摊防护绿地1663.20平方米〈约2.5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8988.0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396.85平方米,主要包括:1#综合楼6295.65平方米、2#展厅1854.00平方米、3#设备房222.48平方米、4#门房24.7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91.20平方米(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池);配套完成室外给排水、消防、电气、安防、燃气、道路、绿化、景观及铺装、围墙、大门及高低压配电、充电桩、停车场等附属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涢府科创孵化园建设项目主要包括:1#综合楼6295.65平方米、2#展厅1854.00平方米、3#设备房222.48平方米、4#门房24.7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91.20平方米(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池);配套完成室外给排水、消防、电气、安防、燃气、道路、绿化、景观及铺装、围墙、大门及高低压配电、充电桩、停车场等附属工程。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等,服务范围包括:(1)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及优化设计相关工作及技术支持服务等。中标人负责建设全过程深化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报招标人备案后实施;(2)施工部分: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服务;(3)采购部分:本项目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4)其它:相关报批、报建、现场协调及验收工作: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即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做好因工程建设而必须的现场协调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作标段划分,有且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28
合同估算价:5513.0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均须满足):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满足下列条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满足下列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3.1.2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3.1.3人员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①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3.1.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均须满足):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1.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均须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3.1的规定;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釆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陆涢府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陆市府城街道德安中路22号3楼302室
地址:
孝感市西湖明珠清风苑4号楼2单元0506室
邮编:
432600
邮编:
432000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余荣
电话:
0712-5225558
电话:
1347651239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24193123@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0月29日
备注:根据“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招标公告中第4部分“4.招标文件的获取”内容修改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3日24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5部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内容修改为“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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