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当阳市熊家山路绿化配套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6 12:06: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阳市熊家山路绿化配套工程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3]135当发改审批[2023]165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当阳市熊家山路(友谊路-环城西路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起于友谊路,止于环城西路,沿线道路全长2226米,分为10个节点,新建雨水花园,恒丰园、北渠路等节点沥青道路,铺装节点内地面,配套建设城市家具、健身器材、景点亮化等基础设施;优化道路两侧绿化空间,面积共计34500平方米,种植乔灌木655株;铺设节点绿化给水管网125米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道路沿线及节点的园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等建设内容。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4本招标项目投资金额:总投资金额约4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51万元

2.5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2)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园林绿化部分: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2.7安全要求:达到合格等级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5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或以上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6施工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员、质量(检)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6个月(20232-20237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全部单位)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和施工方)

3.12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电子注册证书等(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8161800202382618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96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当阳市环城东路盛泰华庭123号)开标一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信息发布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3816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当阳市友谊路18号

联系人:王炎

联系方式:150725232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联系人:刘春莺

联系方式:18694095091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风采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主管单位: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