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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锦尚项目主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21:51: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亚·锦尚项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2404-420506-04-01-523181号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金亚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宜昌金亚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锦江大道与中兴路交汇处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场地内拟建2栋单体1层商业、11栋15~17层住宅、商业裙楼及配套,总用地面积约38700.22平方米(58.05亩)、总建筑面积约98988平方米、计容面积约743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63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修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其他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投标文件中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拟派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3.4.3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承诺书”的格式进行承诺)

3.5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1号)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

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各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应上传由投标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等颁证部门出具的有效文件或证明材料。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均须上传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相关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4.2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116日至2024年1125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109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服务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将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金亚房地产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36号

联系人:胡帮红

话:0717-7101864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联系人:胡远军

话:0717-7833000、15897552700

行政监督部门:

称: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话:0717-7200518

综合监督部门:

称: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址: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话:0717-7822896

2024年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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