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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项目及宜昌市儿童福利中心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9 11:46:45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宜发改审批【2022282号文批准建设;宜昌市儿童福利中心项目,已由宜发改审批【20236号文批准建设。宜昌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上级转移支付、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政府财政配套资金;宜昌市儿童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福彩公益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及宜昌市儿童福利院,代建单位为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两个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项目及宜昌市儿童福利中心项目方案设计

2、建设规模:宜昌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31490.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990.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宿舍楼、综合楼、行政楼、门房、配电房、停车场等附属用房并购置相关设备,满足海绵城市相关要求。②宜昌市儿童福利中心项目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7045.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6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650平方米,设置床位450张;地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167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4个,地下停车位153个。同时配套建设院内室外活动广场、道路、绿化以及配置各类信息化、医疗、康复护理等相关设施设备。主要建设内容: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绿化以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桔乡路北侧与三峡快速路西侧交汇处。

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海绵城市专项方案并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取得规划审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评审意见等工作,最终取得发改部门同意初设的批复,并承担上述过程的全部费用。(具体设计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

6、服务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3-2023年5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包含建筑、 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中不少于5人的专业设计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自2023年3-2023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接不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截图,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0629日至20230709173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721日上午10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会

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7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合同签订:本项目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0629日。

九、招标公发布媒体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虹桥国际大酒店2楼

联系人:杨雨涵

联系电话:0717-62279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20楼

联系人:郑瑞

联系电话:0717-6037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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