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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城区污泥处置中心工程十堰市城区污泥处置中心工程初设编制及技术规范文件编制服务项目(HBSY-202406SZ-018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8 15:50: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城区污泥处置中心工程十堰市城区污泥处置中心工程初设编制及技术规范文件编制服务项目(HBSY-202406SZ-01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406SZ-0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城区污泥处置中心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4〕24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神定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神定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禧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城区龙洞沟污水处理厂二期用地南侧
建设规模:在神定河流域建设规模 300 吨/天(以 80%污泥含水率计)的污泥处置设施一座,包括污泥干化综合车间、高压配电间、除臭设施、冷却水池及冷却塔等。项目建设工期 1 年。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1)厂区场地平整、挡墙、边坡及支护、污泥干化综合车间、高压配电间、除臭设施、冷却水池及冷却塔等;(2)厂外桥梁、道路;(3)设备采购技术规范编制等。服务内容为: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审定修改、批复,技术规范文件(设备)编制,参加投标答疑会(若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01。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以下企业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 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④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承担过污泥处理或处置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9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神定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禧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陕西路1号2幢(1-2) -1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车城明珠气象大楼1502室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江女士
联系人:
陆佳伟
电话:
0719-8106603
电话:
1998652070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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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6月1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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