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松树岭大桥SSLDQ-2(HBZS-202304GL-006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ZS-202304GL-006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竹山县松树岭大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松树岭大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竹发改审批〔2021〕9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竹山县松树岭大桥初步设计的批复》(竹发改审批〔2021〕207号)批复,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竹山县路宏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竹山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竹山县南部地区,是连接堵河(松树岭电站段)两岸的控制线工程。桥梁起点与G242鲍双线官渡镇平面交叉,横跨堵河,止于堵河西岸;终点通过竹山县小河至云雾坪段可连接至318省道竹溪县云雾坪至天宝段。项目全长0.372公里,其中桥梁长166米,接线工程长206米,平面交叉1处,桥面全宽13米,路基宽8.5米,采用4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建设。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SSLDQ-1标段(本次不招标)、SSLDQ-2标段。其中,SSLDQ-2标段负责本项目接线工程(接线工程长206米,平面交叉1处,路基宽8.5米,采用4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建设)。 计划工期:5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01 合同估算价:1000.00万元 |
|||||||||||||||||||||||||||||||||||||||||
2.3其他:计划工期:570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为:2023年6月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4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3年04月23日 |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仅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5项为适用时需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如实以框图形式详细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施工业绩中“完成过”是指项目已通过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3、业绩证明材料:(1)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则还应附能够表明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竣)工证书原件扫描件。(2)若以上(1)中的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投标人施工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的,应附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身份中标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含投资人项目)并承担该项目工程全部施工工作的,则该业绩予以认定。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承担同一标段工程施工任务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标段:SSLDQ-2
注:1、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以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湖北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湖北省2021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为准。 2、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标段:SSLDQ-2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负责人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 4、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5、“近5 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地质等专业职称。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