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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隔离病房大楼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SZZX-202308QT-001001)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00:00:00

咸宁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隔离病房大楼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 (SZZX-202308QT-001001)招标公

招标编号:SZZX-202308QT-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隔离病房大楼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0]2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政府专项债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咸宁市中心医院,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228号(咸宁市中心医院院内)

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5001.28平方米,地上面积3063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69.08平方米。其中新建感染病区隔离病房大楼地上16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28610.82平方米,68.7米高,地下建筑面积4369.08平方米,附属医疗废弃物(含感染类)暂存间及垃圾中转站地上4层,建筑面积2021.38平方米;道路硬化、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 8台电梯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生产、运输、仓储、装卸、保管、安装、二次深化设计、检测、检验、成品保护、试运行、调试、验收、人员培训、交付使用并向招标人提供全过程形成的图纸、记录、档案资料和其他相关服务等,以及必要的运行参数测试、用户技术指导,其中包含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当地政府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备案,取得“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甲方工程部书面验收证明文件,直至交钥匙并负责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保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交货期:交货及安装周期 90 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日期为准)。

2.3其他:合同估算价2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是所投品牌电梯的制造商,也可以是电梯制造商有效授权的经销商。2.如投标人是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资质和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证书;

3.如投标人是经销商,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以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证书。

4.其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该产品的制造商已经授权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制造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相关服务。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58.52.132.225:8082/suite/1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 CA(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3 年 0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09  04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0919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277  地址:咸安区浮山银桂路大畈八组还建点301

邮编:                               邮编: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人: 谭工/金工

电话:13817014820                    电话:0715-868800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

 

 

202382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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