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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西新区消防救援站及樊城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14:46:1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樊西新区消防救援站及樊城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306FJ-04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樊西新区消防救援站及樊城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已由襄阳市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樊发改〔2023〕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樊城区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市樊城区应急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九州工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樊西新区物流大道以北、物流二路以南、景观大道以东、产业二路以西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9987.08m2,总建筑面积14559.6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484.48m2(应急物资储备库9369.75m2、消防救援站4570.66m2、训练塔246.48m2、消防泵房(地上)56.55m2、门房241.04m2)、地下消防水池建筑面积491.23m2、消防泵房(地下)54.67m2、训练塔(闷顶)20.52m2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中各专业(包含但不限于结构、建筑、暖通、消防、强电、弱电、给排水等)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暖通、消防等安装工程;室外管网、绿化、室外场地、道路等附属设施工程;消防装备购置和信息化平台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01
合同估算价:658407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及图纸审查合格等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详见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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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3 年 06 月 17 日至 2023 年 06 月 21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0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项目依据《襄阳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市樊城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西路37号
    联系人:陈伟
    电话:1895665333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九州工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庞公路190号北京公馆红色驿站旁
    联系人:肖潇
    电话:13207253037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襄阳市建华路 15 号
    联系人:住建局窗口
    电话:0710-3224883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联系人:管理科
    电话(传真):0710-3271026
    电子邮箱:
2023年06月16日
附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所有单位均需提供)

②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无亏损。

需提供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 987 万元(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方流动资金为准)。

3.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设计业绩指项目投资额)不少于 6500 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中标通知书(如有)(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3.1.4 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

1)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其中注册结构工程师为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

4)提供身份证及缴纳月份为 2023 年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5)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 1 项合同金额(设计业绩指项目投资额)不少于 6500 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①中标通知书(如有)(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7)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资格;

②提供身份证及缴纳月份为 2023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

①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③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

提供身份证及缴纳月份为2023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4)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配置齐全;

其中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②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③提供身份证及缴纳月份为 2023 年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3.1.5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没有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需分别出具声明人签字及盖单位公章的声明或承诺)

8)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 1-8 项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1.6 其他要求:

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信息登记(需提供登记信息页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否则认定为无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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