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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富35kV变电站红线外接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8 02:25:46

一、招标条件

汇富35kV变电站红线外接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1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夔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汇富35kV变电站红线外接入工程总承包(EPC)

2建设规模:汇富35kV变电站红线外接入工程项目起于古老背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古40备用间隔,止于汇富35kV变电站。新建电缆路径长1.225km,电缆采用ZC-YJV22-26/35-3×300型三芯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阻燃电力电缆,其中新建排管(4Φ200MPP管+3Φ100MPP 管)敷设0.842km,新建顶管 (内径:1×Φ1000三级水泥管)敷设0.15km,利旧厂区管廊架新建钢金属桥架(规格为300mm×200mm×1.5mm)敷设0.38km,变电站站内敷设0.052km,工作井内敷设0.143km,其中新建直通井19座 (内空:3m×2m×2m),转弯井4座 (内空:8.21m×2m×2m),顶管工作井4座 (内空:6m×6m×4.1m),中间接头井2座 (内空:10m×1.9m×2.2m)。

3、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

4、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范围:发包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等。

5、履约期限:总工期1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6、质量标准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本项目要求配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体要求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单位成员;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成员;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3)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须具有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市政位必须是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成员;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5、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成员,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拟派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应均上传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设计方业绩)近3年(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35KV及以上的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业主开具的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诚信等级为B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上传在“省一体化平台”中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方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方上传;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818日至2023年827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8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701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梅旭东

联系电话:13972030549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5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夔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能武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宜昌住邦科技园A区12栋

联系电话:1872722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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