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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城乡融合配套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8 10:51:31

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城乡融合配套提升项目已通过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代码为2312-420527-04-01-35887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九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秭归县城乡融合配套提升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3280.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197平方米。

2、建设地点:秭归县茅坪镇。

3、招标范围:

秭归县城乡融合配套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

2)采购及施工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进行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以及伴随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管理,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资料整理和档案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4、履约期限:

1)在具备施工图设计条件并下达设计任务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2)在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审批且监理下达开工令后66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5、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申请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设计负责人1人、采购施工负责人2人,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采购施工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采购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或截图原件彩色扫描件)

4)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同时提供20241-20243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上传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5)其他现场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开工前配备齐全并到岗履职。(上传承诺书)

5、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6、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1.4.2。

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资格预审及评标、定标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推荐11家申请人参加投标;当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当有效申请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42822时30分至20245322时3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申请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申请人应每天自行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上午9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申请。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组织解密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九、联系方式:

  人:秭归九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楚元控股集团综合楼

人:尤子杰

联系电话:155717055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秭归县茅坪镇市民广场7楼708室

  人:何颜洪

联系电话:136972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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