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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吴店镇昆河河道(清潭集镇段)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17:33:3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枣阳市吴店镇昆河河道(清潭集镇段)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Y-JSGC202310SZ-02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吴店镇昆河河道(清潭集镇段)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枣发改环资〔2023〕8号;枣财审预字[2023]6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吴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吴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勇鹏创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昆河部分河段
建设规模:包括河道及附属设施整治、沿岸截污及生 态景观提升等工程内容。整治主河道起于清潭水库泄洪闸,止于吴店镇清潭污水处理厂东河段,主河道清淤至现状太平桥。河道整治总长度约2.25km,清淤长度约3.22km,新建截污管道约4.5km,新建沿线步道及栏杆、生态护坡、景观节点(休闲舞台广场、篮球场及廊架)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蓝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标段划分:1个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30
合同估算价:179255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 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 2.其他人员要求:①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拟派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②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③从开工到完工除不可抗力本项目不允许更换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 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一项 179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网站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截图、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未因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未因发生过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受到过行政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包括已被免除或过期的处罚及批评);(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提供有效的网页查询截图)。 7.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提供有效的网页查询截图)。 8.投标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 —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1 月 01 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 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 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 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f.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阳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枣阳市吴店镇政府街 38 号
    联系人:骆永洋
    电话:13797693298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勇鹏创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漳县城关镇明珠路利美之家 2 号楼 107 铺
    联系人:安工
    电话:18071777748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湖北省枣阳市前进路 75 号
    联系人:窗口
    电话:0710-622263
    电子邮件:
2023年10月2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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