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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河流域(宜城段)水污染综合治理(水质净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7 22:25:5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蛮河流域(宜城段)水污染综合治理(水质净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YC-JSGC202304QT-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蛮河流域(宜城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已由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发改审批【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与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城市蛮河流域
建设规模: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升泵房、压力管道、生态稳定塘、潜流人工湿地、表流人工湿地。其中生态稳定塘面积为1358.5㎡,潜流湿地面积为16169.2 ㎡,表流湿地面积约为 9335㎡,加上配套道路等,厂区总面积 34679.6 ㎡。
其他:合同估算价:24020500.00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以招标人最终书面认定结果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1)质量要求: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及图纸审查合格要求。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履约期限:总承包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40日历天,施工工期2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设计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60个月内,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生态环境整治或流域治理)的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或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成员各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投标人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必须由行业主管或综合监管部门盖章备案有效)和合同协议书)。 (4)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给排水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保(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④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境)工程或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5)施工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可兼任。以上人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社保证明。 (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可为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2)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 年4月 28 日至 2023 年 5 月 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5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
    地址:宜城市振兴大道337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5587782721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七里河路15号新华创业园1号楼301
    联系人:刘工
    电话:17282283828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地址:襄沙大道35号
    联系人:管理科
    电话:0710-4220515
    电子邮件:
2023年04月2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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