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粮油黄梅农业现代化服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供销粮油黄梅农业现代化服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BSJ-202305FJ-09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305FJ-09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供销粮油黄梅农业现代化服务项目已由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203-421127-04-01-77553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供销粮油(黄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供销粮油(黄梅)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梅县小池镇工业大道2号 建设规模:建设7万吨标准粮食平房仓,3万吨/年(日处理能力300吨)的粮食烘干整理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规模的综合为农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烘干系统、储粮系统工艺深化设计和信息化系统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后期服务;工程施工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一体化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08 合同估算价:8500.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至少具有一项:①投标人近五年(2018 年4 月 1 日至今,工程总承包业绩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粮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②投标人近五年(2018 年4 月 1 日至今,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30 万元及以上的粮食工程设计业绩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粮食工程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4)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上述要求资质。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 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上述要求资质。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 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10日至2023年06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3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3年06月09日 |
|||||||||||||||||||||||||||||||||||||||||
附录: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