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化龙堰镇高川村、化龙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房县化龙堰镇高川村、化龙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HBFX-202408SZ-007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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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FX-202408SZ-007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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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房县化龙堰镇高川村、化龙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发改审批[2024]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化龙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房县化龙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容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房县化龙堰镇高川村、化龙村 建设规模:一、新建高川村污水排水渠1000米,道路提档升级2000米,产业路1800米,石挡墙300米。 二、新建化龙村泵站1个,围栏4000米,产业路1500米,渠道2000米,土地平整90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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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设计方案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 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 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包括:(1) 设计:包括设计方案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 ,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按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 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已含在报价内)。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本项目适用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09 合同估算价:557.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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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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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3)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3)业绩要求: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均有效,投标人近 5 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以下任意一项业绩: ①工程投资额达45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含网址链接的中标公示); ②总投资额不低于450万元的类似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含网址链接的中标公示); ③总投资额不低于450万元的类似市政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含网址链接的中标公示)。(4)人员资质: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④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3)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4)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分别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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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03日至2024年08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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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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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该项目将按照《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的通知》要求,履行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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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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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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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