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北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沙洋县北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JMSY-202411SZ-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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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MSY-202411SZ-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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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沙洋县北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已由沙洋县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字【2024】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财政资金:100.0%招标人为沙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佳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沙洋县北城区 建设规模:项目对御堤大道新增一条排涝通道,主要包括新建排涝通道等工程,并配建工作井、检查井等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沿御堤大道(御堤沟-新湖路)建设排涝管道约2000m,主要采用顶管施工技术建设,配套建设闸门、进水八字口、检查井等设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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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对御堤大道新增一条排涝通道,主要包括新建排涝通道等工程,并配建工作井、检查井等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沿御堤大道(御堤沟-新湖路)建设排涝管道约2000m,主要采用顶管施工技术建设,配套建设闸门、进水八字口、检查井等设备。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2、设备、设施、材料采购;3、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工作、质保期内保修、竣工验收等。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5 00-00-00 合同估算价:36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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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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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市政工程项目业绩(含EPC业绩,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即承担施工任务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企业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在注册有效期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③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拟派施工其他人员: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岗位人员,且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5)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4)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②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③投标人有作出不拖欠劳动者工资、及时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书面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应当提供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符合条件的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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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02日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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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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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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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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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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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