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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建设PPP项目工程勘察、物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HBFX-202306SZ-007002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3 16:33:3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建设PPP项目工程勘察、物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HBFX-202306SZ-007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306SZ-007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建设PPP项目工程勘察、物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发改审批【2022】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清源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98%其它(上级扶持):2%招标人为房县清源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房县
建设规模:(1)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建房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处理规模3.5万t/d,排放标准一级A;(2)综合管廊工程:城区主干道新建1.8m×2.1m(净空)线缆综合管廊,总长度25.8公里;城区支路新建线缆综合排管,总长度15.1公里;(3)污水管网延伸及配套工程: 在一期工程未覆盖的区域开展污水管网建设,范围包括七里河、桃园、物流园、莲花、白土、炳公片区、桃园、孙家湾、精细化工产业园、八里,新建DN400-DN1000污水管,长度共计约167.56km。污水管网末端配套建设30000户连片化粪池。污水管网延伸及配套工程收水范围为16.7km2,一二期总计污水管网覆盖范围为30.3km2;(4)道路提升工程:结合污水管网及综合管廊建设对城市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包括道路拓宽、黑化、人行道及绿化带完善等,共21条,总长度20.95公里;(5)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建北城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处理规模1万t/d,排放标准一级A。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物探、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等)等相关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17。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满足下列其中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①投资总额不低于13亿元或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②投资总额不低于13亿元或合同金额不低于27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和投资总额不低于13亿元或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业绩。 (满足①②中一条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设计负责人担任):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市政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5.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近三年未出现亏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信誉: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6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6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slft.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ltzxgl.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清源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莲花村莲花一级路62号
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399号联投大厦20楼
邮编:
442100
邮编:
430212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人:
朱浩伟
电话:
15327853533
电话:
027-866378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118184068@qq.com
电子邮件:
hbltzbywb@163.com
网址:
网址:
http://www.ltzbdl.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6月1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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