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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全民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EPC项目蕲春县全民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EPC项目(HBQC-202408FJ-02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3 16:59: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蕲春县全民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EPC项目蕲春县全民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EPC项目(HBQC-202408FJ-02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408FJ-02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全民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EPC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202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蕲水春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62.23%贷款:37.77%招标人为湖北蕲水春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万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漕河镇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文化体育中心。总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全民健身中心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345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5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停车位210个。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文化体育中心。总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全民健身中心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345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5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停车位210个。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30
合同估算价:3971.40万元
  2.3其他: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 (2)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3)设计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EPC 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在本项目中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的均予以认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书);③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一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④(投标人需提供人员相关执业证书和职称证,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4)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体参加本标段的投标。②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24日至2024年08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蕲水春风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万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十里畈社区横支三路69号
地址:
蕲春县漕河四路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吕女士
电话:
0713-7609339
电话:
1898675359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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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8月2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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