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猇亭合成生物产业园二期综合配套工程,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猇发改审批[2023]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新中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猇亭合成生物产业园二期综合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工程概况:桃子冲路延伸段、园区内城市支路的建设及周边地块场平。桃子冲路延伸段起于马鞍路,止于凌云大道,道路全长为1740.162m,道路红线宽度按25m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40km/h,双向4车道。车行道路面采用沥青路面,人行道为透水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体制。城市支路主要为环山支路、纬九路等园区内的配套道路。环山支路起于迎宾路,止于纬九路,道路全长1304.407m,道路红线宽度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 30km/h。纬九路起于马鞍路,止于逢桥路,道路全长1723.755m,道路红线宽度12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 20km/h。车行道路面采用沥青路面,人行道为透水砖。周边地块场平主要为园区内地块的清表、场地平整等工作。
3、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财政资金及专项债
4、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
5、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指定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道路、公共车站及无障碍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交通,照明、治安监控、绿化、排水、管线等配套工程,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6、履约期限:总工期720日历天。设计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工期:69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7、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生产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投标人,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
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设计负责人可以由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由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10、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负责土建(具备C2证或C3证)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负责机械(具备C1证或C3证)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此5类人员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投标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含宜昌高新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相应方)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2年12月-2023年4月期间任意1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相应方)或其分公司;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招标代理服务单位以及本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4月29日至2023年05月10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本项目各投标人可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投标人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703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04月28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新中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金猇路43-2号
联系人:熊涛
联系电话:186721028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高新区深圳路18-5号
联系人:佘高莹
联系电话:189072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