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崖士司城址文物保护及展示利用项目监理服务唐崖士司城址文物保护及展示利用项目监理服务(ESXF-202408FJ-005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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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XF-202408FJ-0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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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唐崖士司城址文物保护及展示利用项目监理服务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23】 6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嘉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招标人一次性支付。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丰县唐崖镇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079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759.48平方米。新建唐崖土司城址世界文化遗产陈列展示中心占地面8903.45 平方米,建筑面积18445.28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游客管理服务中心占地面积3510平方米,建筑面积4378.90平方米;建设停车场12205.30平方米;遗址消防应急通道4公里;外围连接栈道5公里;廊桥1座,建筑面积730平方米;遗址沿线防洪岸线治理3.5公里。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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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监理服务和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工程整改、工程移交、配合工程结算及审计等)、工程备案验收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工作和相关建设管理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790日历天,其中缺陷责任期:2年。监理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30962.524999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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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45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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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房屋建筑、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或具有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监理员3人(从事过具体监理工作且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员培训证书)。 注:1、上述人员为投标时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上要求。一旦中标,依照相关法规或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人员不能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情况时,投标人应无条件增加相应的人员直至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上述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3.1.3 业绩要求: 近五年完成过1项类似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项目,不要求特定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4 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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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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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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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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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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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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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