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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开发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建设项目东城开发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建设项目施工(HBSY-202307FJ-039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1 18:24:0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城开发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建设项目东城开发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建设项目施工(HBSY-202307FJ-03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307FJ-03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城开发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茅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10-420302-04-05-88859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宏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宏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顺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茅箭区胡家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完成胡家工业园重资产楼D栋一至三层及三楼平台总建筑面积2861.76㎡的房屋改造,含户籍大厅、接警大厅、办案中心、综合办公区、休息室及健身区域等。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量的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15
合同估算价:530.28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不低于本项目投资金额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工均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官方网站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已完工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1.3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级技术职称;拟派的八大员(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以上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岀具近三年(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会计报表,无亏损;新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1.6①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施工人员需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人员信息登记(需提供人员登记详细截图且与岗位信息一致););②根据十人社发[2018]87号文件之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须为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A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带二维码的查询截图或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标准“劳动保障征信查询意见书”)。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12日至2023年07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宏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顺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街办重庆路99号1幢2-3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全兴广场3栋11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许随林
联系人:
刘燕
电话:
13872781465
电话:
1347799943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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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7月1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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