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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高新区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A08-1/A11-1地块二期生产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十堰高新区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A08-1/A11-1地块二期生产配套设施项目(EPC)(第二次)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HBYY-202305FJ-010001002)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7 17:15: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高新区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A08-1/A11-1地块二期生产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十堰高新区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A08-1/A11-1地块二期生产配套设施项目(EPC)(第二次)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HBYY-202305FJ-010001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305FJ-010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高新区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A08-1/A11-1地块二期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聚鑫高新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聚鑫高新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王家湾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十堰高新区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 A08-1/A11-1 地块二期的生产配套设施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食堂和研发楼附属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暖及弱电工程)和设备基础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和电力工程),具体建设规模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对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同时包含一切与工程有关的手续协助办理、协调、通电验收、调试、移交、缺陷责任修补和质量保修等工作。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整个项目详细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2.2.2整个项目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五通一平、安装、土建工程施工(含施工辅企及临时设施)、总包管理、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2.2.3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配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内。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01
合同估算价:4390.41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5 年)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④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方对本项目负主体责任及全过程管理责任,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及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及其他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08日至2023年06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了解项目施工的责任和风险,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等责任自行承担;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聚鑫高新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汉江观邸综合服务楼 8 楼
地址:
十堰市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14楼14001室
邮编:
4425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邓国政
联系人:
陈浩
电话:
0719-7207917
电话:
0719-862833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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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6月0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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