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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沙镇溪镇集镇设施配套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6 06:05:10

1.招标条件

秭归县沙镇溪镇集镇设施配套完善工程初步设计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2]11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规划专项资金。秭归县沙镇溪镇集镇设施配套完善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县沙镇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秭归县沙镇溪镇集镇设施配套完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停车场建设工程、电力电信改造工程、亮化设施完善工程、文化活动场地完善工程、休闲廊道完善工程、文化景观改造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 安全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安全生产的合格标准,无安全事故。

2.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

①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各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有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安全员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同时提供20231-20233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8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和秭归县人民政府网站“秭归县建筑市场诚信管理系统”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427800分至20235517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518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定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秭归县沙镇溪镇人民政府

  址:秭归县沙镇溪镇大岭路1

联 系 人:王伟强

联系电话:138725134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秭归县茅坪镇市民广场7

联 系 人:周双云

联系电话:1509091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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