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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林府项目麓林府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HBSY-202409FJ-04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18:30:2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麓林府项目麓林府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HBSY-202409FJ-04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409FJ-04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麓林府项目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9-420303-04-01-17999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瑞阳光地产集团(十堰)北城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国瑞阳光地产集团(十堰)北城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优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38号。
建设规模:麓林府项目总用地面积14万㎡,总建筑面积约46万㎡,工程类别为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包含智慧停车场、商业mall、幼儿园、生态社区公园、健康住宅等。本标段建筑面积约150000㎡,新建 23 栋建筑物,包含4栋25层(高度82m)绿色住宅、13栋 17 层(高度 55m)绿色住宅、商业、及智慧停车场(面积约 39000㎡)、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网、绿化等配套设施。
其他:本项目业主国瑞阳光地产集团(十堰)北城有限公司属于民营企业,其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工程材料采购、交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麓林府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本标段为二标段。
计划工期:7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7
合同估算价:44471.7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指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规模(合同估算价)不低于4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工程投资规模(合同估算价)或建筑面积以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合同协议书载明的数据为准);(4)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②设计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③施工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最多只允许2家联合,其中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瑞阳光地产集团(十堰)北城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优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北京北路57号3幢1-19-1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七里垭幸福路邦泰紫霄台7幢2单元1楼4号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伍雨菲
联系人:
黄玲玲、张旭、王鑫洋
电话:
15107280608
电话:
1397246610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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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9月1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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