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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点军工业园区北斗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0 17:21:52

一、招标条件

湖北点军工业园区北斗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2023]5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及招标人为宜昌金辉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点军工业园区北斗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总承包

2、建设规模:本项目的概算总投资为11215.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9732.82万元;项目建设园区内配套市政道路7条,道路总里程:3600.46m,其中:银河东路长254.96m、桥惠路长 955.79m、长宁一路长 237m、文化路长 292.38m、白马五路长788.60m、电子纵三路长202.61m、长宁路长869.12m;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3、项目建设地点:点军区桥边镇李家湾村。

4、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全过程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及发包人要求的所有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负责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验收等后期服务;设计范围的所有图纸必须表达清晰、完整,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报建图要求,并负责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完成的全部项目经审批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治安监控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

5、履约期限:总工期36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任务并通过图纸审查;专项设计按招标人要求节点完成;施工工期为335日历天。

6、质量目标: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资质不做要求)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就《工程总承包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8月20日至20248月30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8月2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宜昌金辉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淞元

联系电话:0717-6671980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3-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梦翔

联系电话:0717-6253135-8006

联系地址: 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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