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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管网延伸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HBYC-202409SZ-019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4 16:29:0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应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管网延伸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HBYC-202409SZ-01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C-202409SZ-01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应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管网延伸工程已由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应发改审批〔2024〕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应城市杨河镇、三合镇、长江埠、东马坊生活污水处理厂及义和镇老观湖湿地公园。
建设规模:在杨河镇、三合镇、长江埠、东马坊生活污水处理厂末端出水后端增加深度处理措施,对COD、NH3-N、TP进行强化处理,使三项出水指标达到地表水Ⅲ类排放标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应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管网延伸工程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0
合同估算价:1297.09万元
  2.3其他: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1.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3.1.4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项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EPC业绩或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给排水专业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方),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中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应城市蒲阳大道29号
地址:
应城市汉宜大道60-1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闵祥
联系人:
艾辉、寇志芸
电话:
0712-3240769
电话:
1920712363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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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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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9月0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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