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硒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SZZ-202405FJ-00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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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ZZ-202405FJ-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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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硒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3]32号和恩施州发改审[20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国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恩施国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社区、高桥坝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子项:子项一:恩施高新硒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一个硒谷食品产业园基地,建筑面积约28万㎡,投资约13.5亿元。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及装饰装修工程、配套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以及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等附属设施工程。子项二: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综合实训基地项目,新建一个产教融合基地,建筑面积约2.8万㎡,工程费用约1.5亿元。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及装饰装修工程、配套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以及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等附属设施工程。具体建设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园区规划,在不超过工程总费用的情况下调整,若调整内容不超过中标人资质承接范围,双方按照中标承诺条件进行项目建设。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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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招商策划招标范围:中标人负责硒产业园的招商策划,要求结合上位规划要求、恩施州产业布局、地块建设现状、本地产业发展现状及要求,制定产业发展战略,对项目地块进行开发策划,对相应地块进行空间布局,提出导入产业的意向与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整体招商、物业管理、校企合作、场地运营管理、宣传推广、品牌建设,为入园企业提供培育服务,园区功能提升、政策建议、设备日常管理及维护、协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内容。围绕硒产业园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优化园区整体功能布局及策划设计方案、开展园区招商和推介、开展校企合作、园区的品牌形象设计与维护、园区的信息化展示平台、园区入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园区安全管理及产业园物业管理对接等,确保园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推动园区发展。2、勘察招标范围(不含子项二):依据国家、湖北省等现行的工程勘察技术标准与实施(作业)规范,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含地质勘察、外业见证、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全部勘察工作,以及编制能通过招标人委托的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对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现状地形进行测绘并提交测绘成果,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对建筑物地基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并对地基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具体方案作出论证及建议,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等。3、设计招标范围(不含子项二):依据国家、湖北省等现行设计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限额设计:具体包含:(1)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室外附属工程<含配套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以及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等>)的规划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且达到送审报批的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和设计理念,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并配合完成规划报批取得审批文件;(2)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室外附属工程<含配套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以及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含节能专篇)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3)预算编制工作范围(不含子项二):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图预算编制及专项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单位完成相应审核工作。(4)测绘工作范围:依据国家、湖北省等现行工程测绘的技术标准与实施(作业)规范,按招标人要求对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现状地形进行测绘并提交合格现状地形图,用于指导设计及施工。4、采购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工程设备和物资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招标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5、施工招标范围:(1)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水电工程;(2)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含各类专项工程和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具体以通过审查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量据实核算,部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取消或减少不调整中标下浮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20 合同估算价:1393240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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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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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应承接过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近三年应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近三年应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业绩)。注:上述“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额(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设计业绩)不小于8亿元的建筑工程。②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的网页查询截图及网址作为证明材料。(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①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②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③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提供注册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同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的网页查询截图及网址作为证明材料。(4)设计负责人要求: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提供注册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5)施工负责人要求: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提供注册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6)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土建施工专业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施工员1人,具有土建施工专业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质量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安全员3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或综合类)的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各1人。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7)财务要求:近三年未亏损,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8)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省内外单位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2)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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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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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05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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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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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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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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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