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东楚•滨江生活区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20230421006
本招标项目 黄石东楚•滨江生活区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黄发改审批[2022]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石大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黄石大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山南铁路以西北,河口大道以西南,建安路以东南,公路管理站以西北地块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47万㎡,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57万㎡,住宅建筑面积约4.6万㎡,商业建筑面积约0.24万㎡,配套工程建筑面积约0.06万㎡,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总投资约2亿元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黄石东楚•滨江生活区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194989916.08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7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06-12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47万㎡,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57万㎡,住宅建筑面积约4.6万㎡,商业建筑面积约0.24万㎡,配套工程建筑面积约0.06万㎡,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总投资约2亿元。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其他: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近五年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1.9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业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信通),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至 2023 年 4 月 2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标信通APP扫码登录或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1.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标信通APP扫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1.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民之家(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289号,城市规划馆旁、园博园斜对面)四楼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见四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四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黄石大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1399号 | 地 址: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1399号 |
邮 编: 435000 | 邮 编: 435000 |
联系人: 邓部长 | 联系人: 涂文秀 |
电 话: 15897766820 | 电 话: 13797774234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3 年 4 月 21 日 |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