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当阳市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鄂发改投资〔2023〕34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当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君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当阳市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当阳市王店镇、玉泉街道办事处
2.3项目建设规模:2024年当阳市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5万亩,总投资约12213万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新建项目区域):涉及王店镇木店村及玉泉街道合意村、玉泉村、玉泉林场、岩屋庙村、关陵庙村,建设规模3万亩;
二标段(提质改造区域):涉及王店镇泉河村、双莲村、新店村,建设规模2万亩。
2.5项目招标范围:2024年当阳市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审查报批,包括工程勘察(初勘、初测、详勘、定测)、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施工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续服务等。
2.6履约期限:9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详细勘察报告文件,勘察报告完成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勘察、测量工作应满足项目设计进度要求;施工现场及后续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归档。
2.7项目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须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农林行业乙级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或水利行业乙级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3项目组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或测绘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拟派本项目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且均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或培训上岗证或职称证或毕业证;项目组配备专业需包含工程测量、土地规划、水利工程、工程造价、结构等相关专业;(上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或培训上岗证或职称证或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提供拟派上述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专业人员)近6个月(2023年8月~2024年1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若是退休人员须上传退休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返聘(或外聘)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只允许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投标均视为无效。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2日1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7.1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2月4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当阳市玉阳路55号
联系人:李洲传
联系电话:13972564592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君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
联系人:韦龙
联系电话:1777171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