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夷陵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项目(二标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3】2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①小溪塔垃圾中转站实现垃圾集中收集,智能分拣,压缩转运,废气废水集中处理,除臭除尘隔音等功能;②环卫垃圾清运作业队和环卫垃圾机械作业队包含车辆日常作业调度、称重、清洗、维修保养、集中充电和停放场地;③市政机械作业队实现市政车辆和环卫车辆综合调度;④智慧环卫调度中心(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智能化、科学化和无害化水平;⑤办公综合楼及其他配套附属用房日常办公和生活配套用房,以及宣传教育基地。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项目管理(策划管理、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报批、项目实施阶段的报批、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造价管理、组织协调管理、质量管理、验收移交管理);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以实际实施内容为准);其他前期专项咨询(以实际实施内容为准);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多测合一、造价咨询(含预算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
2.3履约期限:以实际项目建设周期为本标段履约期限。
2.4质量要求:各项工作及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建设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投标文件中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咨询负责人:应当取得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或工程咨询类)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高级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造价咨询方)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土建专业,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勘察方)拟派本项目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招标代理方)拟派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的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须承诺若投标单位中标,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承诺函原件)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监理方)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3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4人)。(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具有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
3.9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咨询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均不得相互兼任,须上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方)(2024年6月~2024年8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方)或其分公司。退休人员必须上传退休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备注:1.上传的资料应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若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监理资质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5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9.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联系人:刘军
电话:133497729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联系人:李芳、张北南、张家齐
联系电话:13277230229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