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2#5#8#路)-勘察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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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BD-202411FJ-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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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巴东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6-422823-04-01-75190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弘大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弘大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精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绿葱坡镇 建设规模:巴东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2号路起止点为规划3号路至规划污水处理厂,实施起止桩号K0+244-K1+155,长度911m、道路总宽度10m;5号路起止点为规划8号路至规划3号路,实施起止桩号K0+000-K0+220.8,长度220.8m、道路总宽度10m;8号路起止点为245省道至规划2号路,实施起止桩号K+000-K0+738.3,长度738.3、道路总宽度10m。依据总平图本次详勘按相关规范布设,本次钻孔编号范围为 AZK-01~AZK-09、BZK-01~ZK-27、CZK01~CZK03,均为新钻孔共39个。路基孔27个纵向间距约为50m,挡墙、边坡加密孔12个。根据现状地形和道路设计标高,预计每孔平均孔深约为18m(孔位多处于山区挖方路段,挖方深度较大,孔深加大),预计完成总进尺为702m。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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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提供巴东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2#5#8#路)勘察服务(初勘、详勘)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按照相关勘察规范及勘察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并出具真实、完整、规范的勘察报告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1。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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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招标的服务费上限价(即最高限价):本项目勘察以现场实物工作量为计费基数,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计费依据,按服务费计算总额的64%取费且总价不得超过31.3万元(人民币)。 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超过31.3万元的,则按 31.3万元支付服务费用;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不足31.3万元的,则按投标报价比例据实计算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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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须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日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内容。投标人应将《承诺书》放入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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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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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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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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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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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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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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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本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单位财务状况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在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招标人核验,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公司同意将承诺和承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信用中国”等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