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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梅铺镇泉湾村鲟鱼谷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郧阳区梅铺镇泉湾村鲟鱼谷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HBYY-202306SZ-008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5 23:41:0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郧阳区梅铺镇泉湾村鲟鱼谷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郧阳区梅铺镇泉湾村鲟鱼谷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HBYY-202306SZ-00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306SZ-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阳区梅铺镇泉湾村鲟鱼谷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3〕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梅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90.41%自筹资金:9.59%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梅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喆跃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阳区梅铺镇泉湾村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建筑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两方面内容:建筑改造及外墙改造15000㎡,彩钢瓦屋顶翻新8300m2,更换防盗门6套;基础设施包括:新建休闲广场2个,新建停车场3个,新建公厕3个,升级改造广场1个,新增垃圾收集点70个,铺设污水管网 450m。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建筑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两方面内容:建筑改造及外墙改造15000㎡,彩钢瓦屋顶翻新8300m2,更换防盗门6套;基础设施包括:新建休闲广场2个,新建停车场3个,新建公厕3个,升级改造广场1个,新增垃圾收集点70个,铺设污水管网 450m。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28
合同估算价:465.92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 1 项 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50 万元的类似业绩(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须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有效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类似项目描述)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6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9日 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釆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郧阳区梅铺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湖北喆跃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郧阳区梅铺镇梅家铺村四组
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新时代江屿城6幢2单元13层1302号
邮编:
442521
邮编:
442500
联系人:
李星
联系人:
罗倩
电话:
0719-7660118
电话:
0719-720836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571451095@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6月2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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