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投·枫亭菀(三期)高低压配电工程EPC项目(第二次)(ESLC-202303FJ-00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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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LC-202303FJ-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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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交投•枫亭菀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 案证 2102-422801-04-01-69839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交投•枫亭菀(三期)高低压配电工程 EPC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 建设规模:湖北交投·枫亭菀(三期)建设地址位于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普庵社区、大塘社区。目前小区主体工程正在建设中,预计正式用电时间 2023 年 8 月。枫亭菀(三期)分东西两地块,总建筑面积约 41 万㎡,其中,东地块首开约 24.7 万㎡,西地块约 15.8 万㎡。本次招标为两地块总体高压进线、开闭所(开闭所内预留西地块高压接线端口),以及东地块内配电工程。 其他:东地块建筑面积 246177.12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91324.52 ㎡,地下建筑面积 49737.48 ㎡。共有 15 栋住宅楼(其中 17层住宅 3 栋,18 层住宅 9 栋,26 层 3 栋),建筑面积 60-90 ㎡的 288户,建筑面积90-140㎡的1260户,140㎡以上8户,合计户数1556户。物业建筑面积 549.98 ㎡,社区服务建筑面积 574.52 ㎡,居家养老服务建筑面积 314.38 ㎡。商业建筑面积 2868.6 ㎡,商铺 68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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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湖北交投·枫亭菀(三期)高低压配电工程EPC项目,电压等级:10KV。包括设计、图审、设备与材料采购、施工安装、高低压试验、仪表整定校核、验收、挂表计量、正式送电、完成相应的手续并取得相应的正式供电证明文件、协助建设单位与供电公司办理管理移交、质保等全部内容。主要工程内容包含:1、公变部分:(1)外接电源搭火点至开闭所,(2)开闭所至公变配电房,(3)公变配电房至用户电表;2、专变部分:开闭所至专变配电房。投标人应完成如下工作,1)设计: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完成施工图设计等所有内容;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按照本次招标控制价及建设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确定的投资额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取得当地供电部门确认的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负责全部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在工程竣工移交后将全部资料向建设单位移交;2)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设备材料的选型、采购、安装、保管等工作;3)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调试、培训等工作;4)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高低压试验、仪表整定校核、验收、挂表计量、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5)工程送电移交相应配合工作,包括正式送电、完成相应的手续并取得相应的正式供电证明文件、配合完成消防验收、协助建设单位与供电公司办理管理移交、各类工程的保修、交档备案等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20 合同估算价:1964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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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能会采取分期(或分标段)施工,具体施工标段及日期以监理书面通知为准,乙方需无条件
配合,采用分期(或分标段)施工时,每期(或每标段)达到施工条件后100 天内必须完成当期(或当标段)图纸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因交叉作业导致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索赔不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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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 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同时具备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3.1.2 投标人自 2020 年 03 月 0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下列类似业绩之一:(1)单项合同在50 万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公变或专变配电工程设计业绩;(2)单项合同金额 1800 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公变或专变配电工程施工业绩;(3)单项合同金额 1800 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公变或专变配电工程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业绩金额,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内容);3.1.3人员要求:1)拟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 5 人,其中施工负责人 1 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可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 1 人,其中,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互相兼任。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2020年3月1日至今担任过民用建筑公变或专变配电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以上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投标人以上所有人员需具有 2022 年 6 月之后的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3.1.4 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2020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且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5)投标人需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亏损,应出具近三年(2019、2020、2021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 投标单位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恩施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3.6.2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 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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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19日至2023年04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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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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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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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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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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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