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县人社局办公大楼维修除险加固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2023]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社局办公大楼维修除险加固项目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楼1至2层外墙干挂石材拆除后进行涂料装饰;3至顶层原外墙涂料清除后进行涂料装饰;屋面防水拆除后重做防水;大门外地面及台阶铺装拆除后重铺地面及其他零星装修。
3.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标说明、招标答疑以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4.招标规模:132.96万元。
5.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6.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县龙舟坪镇秋潭路18号。
7.工期:90日历天。
8.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13)的合格等级。
9.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建筑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如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6.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检(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2023年1月-3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_专业承包_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诚信专项总分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_专业承包_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诚信专项总分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总分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分];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changyang.gov.cn/cySite/)。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10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3、投标人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请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4月6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暗标)。
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hangyang.gov.cn/cySite/同步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王威
异议联系电话:18672104244
2、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阳县龙舟坪镇秋潭路18号
联系人:郑国红
联系电话:15671028511
3、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瑞景一单元0503室
联系人:王威
联系电话:18672104244
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5335612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5332296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