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司城提档升级项目(二期)建筑工程设计服务(ESZZ-202408FJ-004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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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ZZ-202408FJ-00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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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土司城提档升级项目(二期)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302-422801-04-05-67608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土司城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恩施土司城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土司路138号 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100余亩,建设内容主要为南大门至西大门一字型商业街区,包括新建土司文化民俗馆、土家茶楼、风雨廊桥、露天剧场、西入口大门及南入口大门商业铺面等,配套建设水电、消防、绿化等相关辅助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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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恩施土司城提档升级项目(二期)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配合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和为要件办理提供技术支持(包含不限于方案审查、规划许可、投资论证、项目融资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25。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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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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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3)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7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尚在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者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者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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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31日至2024年09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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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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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7.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7.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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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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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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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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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