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3年城区路灯新建工程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3]11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枝江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荣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双寿桥路、团结路(建设路至金山大道段)、仙女片区、姚家港疏港公路。
2.2建设规模:新建普通路灯200基及配套电力设施,其中枝江市双寿桥路(全长1.2公里)新建普通路灯48盏,在团结路(全长0.7公里)新建普通路灯28基,在仙女三路西延、仙女四路西延、二号段南段、仙女五路新建路灯配套电力设施,在姚家港疏港公路(全长3.163公里)新建普通路灯124基。
2.3项目预算:7090892元。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5工期:确保2023年12月10日前工程完工。
2.6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相关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或者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4.2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5 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施工员、质检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6专业技术人员:拟派本项目的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配备齐全,且不少于 4 人(上传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8投标人的施工类“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 100 分)。
3.9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注: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放时间:2023年08月28日至2023年09月01日17时30分。
4.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选择“枝江市交易平台”并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5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团结路16号
联系人:谭永丰
联系方式:155875477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荣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2-911室
联系人:杨太行
联系电话:1916420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