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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鸡公洞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总承包(EPC)(SHF-202402FJ-00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6 15:20: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鹤峰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鸡公洞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总承包(EPC)(SHF-202402FJ-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402FJ-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鸡公洞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6-422828-04-01-95034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兴商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兴商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鸡公洞片区。
    建设规模:房屋维修工程、建筑节能改造、市政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金凤路安置小区示范小区、配套连接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专项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如有)、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11
  合同估算价:2180000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近3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或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的佐证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注:项目经理为施工单位人员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④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综合类)。 (5)财务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算。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1的规定;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相应书面承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相应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近3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 (6)根据《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鹤政务发〔2023〕4 号)》,本项目①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本公司“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等查询网站截图,改为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自主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②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③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改为填写《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④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⑤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书面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2月27日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鹤峰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hf..eszggzy.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谢韬
  异议联系方式:0718-6105516
  备注:
  招标人:湖北兴商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2号思源小区301号
  招标人邮编:445800
  招标人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105516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于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15570528715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2月0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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