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创意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武汉创意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HBSJ-202407FJ-160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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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07FJ-160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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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创意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已由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7-420102-04-01-72414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融通中南花园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创意宾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融通中南花园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创意宾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38号创意宾馆4号楼 建设规模:改造面积15855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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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改造主要涉及对4号楼(贵宾楼)及庭院进行改造。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建筑测绘、建筑平立面翻图、设计咨询、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工作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5。其中:设计合同签订后7天,完成建筑测绘及建筑平立面翻图;建筑测绘和平立面翻图确认后10天,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确认后30天,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确定后20天,提交施工图。整个设计周期需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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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预估采购规模:总预算146万元。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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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括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4)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年(自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具有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改造项目的设计业绩(以下简称“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项目主要内容页(含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设计负责人:本项目需委派1名设计负责人,负责人需满足以下要求:①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②具备8年以上工作经验③近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具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具有一个作为设计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内容须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
(6)项目团队:项目团队须配备本项目涉及到的设计专业相关专业人员(设计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按照文件要求提供近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整体团队人员不得少于8人,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
(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8)诉讼情况: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关联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10)相关承诺:投标人须提供“设计人员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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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07日至2024年09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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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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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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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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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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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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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