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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项目医用气体安装工程(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9 04:35:54

一、招标条件

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0]137号文批准建设,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拟对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项目医用气体安装工程(第2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工程。新建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总建筑面积66979.07 M2,床位数600床,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569.85M2,地下建筑面积20409.22M2,地下3层,地上19层。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地下2层,地上3层通过连廊与原有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相连。

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位于宜昌市点军区半头冲地块(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江南院区土地红线内)。

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

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

③、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④、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GC2 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如: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8、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项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69日至2023年6月19日下午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本项目各投标人可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投标人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69日。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港窑路39-6号

 系 人:邹毅

联系电话:0717-6216023

 

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万达广场B座1716室)

 系 人:吴翠丽 

联系电话:0717-6481260

2023年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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