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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高新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SZZX-202308FJ-001001)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20:07:00

咸宁高新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名称)咸宁高新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308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咸宁高新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咸发高【2023】19号“关于咸宁高新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咸宁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人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咸宁高新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改造工程:对业务技术用房实施改造,包括警务中心、办案中心、指挥中心等,建筑面积3544.53 ㎡;扩建多功能会议室,建筑面积200㎡。

(2)配套工程:配套设置停车场、绿化,建设供配电系统、给排水、安监系统、信息化系统、门禁系统、室内消防系统、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等配套设施工程以及设备购置与安装。

2.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提升改造工程提供全过程设计和施工服务。主要包含设计部分:初步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部分:与上述设计内容相应的全部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缺陷修复、交付使用、确保工程移交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的全过程承包。

2.3项目预算:2371.7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具备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3个;(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分工及职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对项目的设计、总体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工程设计、采购(含专业分包)和施工工作。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经理须来自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负责人及设计各专业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中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5)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6)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其它:1、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③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1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0年之后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②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⑦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 年9月21日09 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方法采用票决计分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旗鼓大道1号

邮    编:18772348609      

联 系 人:熊工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22楼)

联 系 人:聂工   

电    话:15271244790、0715-8908318 

 

2023年8月30日

 

 


备注: 1.“投标确认书”格式见第二章附件一。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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