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大河镇独石塘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F-202304FJ-00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大河镇独石塘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来发改审批[2022]5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大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来凤县大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星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来凤县大河镇独石塘村 建设规模:拟建风雨桥一座、公厕1座、河道边防护、河道鱼磷坝、象鼻景石景观1座、步游道、入口标识标牌、路灯、绿化等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25 合同估算价:4718609.25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五年完成过1项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团队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工程类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持有相关岗位证书、且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2 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相应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视为有效)。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1.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相应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4月2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24日9时00分,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式电子开标,投标人于开标当天及时登录恩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开标室进行电子投标,招标人主会场在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室。
6.2 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或解密失败等情况,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3年04月03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