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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枫杨中小学新建项目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22:21:31

一、招标条件

枝江市枫杨中小学新建项目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4〕124号文、〔2024〕123号文、〔2024〕313号2024〕3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特别国债、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宁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枝江市南岗路与七星大道交汇处

2.2建设规模及建设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85560平方米(约128.5亩),总建筑面积38582.5平方米。包括教学用房、综合楼、学生宿舍、文体中心、图书馆、食堂、厨房、门房、架空、连廊、配套及设备用房;中标人需自行建设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25)道路长320米,宽9米作为施工通道,具体位置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不另外支付费用。

本次招标内容小学项目、中学项目,为两个项目合并招标,其中枝江市枫杨小学新建项目总投资为7033.64万元,枝江市枫杨中学新建项目总投资9969.33万元,项目总投资为17002.97万元。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2套人员。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0个月

2.5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申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申请人,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经理2人,项目技术负责人2人,施工员不少于4,质量员不少于2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4[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 C2 证或 C3 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 C1 证或 C3 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2人;未实行 C1、C2、C3 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 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4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7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均须提供申请人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分公司缴纳均有效

3.8申请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9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本项目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后续的招标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须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1122日至20241129日下午1730分止(北京时间)。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5900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1、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开标室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年1122。资审文件下载时间、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道迎宾大道118号

联系人:金用堂

联系电话:1980717133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宁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枝江市电商产业园五楼5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998669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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